彩礼在什么情况可以要求退还?
来源:涂国西律师
发布时间:2022-01-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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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礼是婚嫁习俗之一,又称订亲财礼、聘礼、聘财等,也就是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一方赠送给另一方的聘金、聘礼的习俗,这种聘金、聘礼俗称“彩礼”。
彩礼的多少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,一般是男方给女方彩礼,有意向性给点彩礼,以表示双方婚约的达成,有的以彩礼高低来论,如果男方家庭经济状况较好,彩礼算不上负担,如果男方家庭经济状况不佳,彩礼往往成为一大笔债务,为了娶上一个媳妇,往往拉钱拖账,婚后多年也偿还不清。
对于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的男方来说,婚姻的稳固至关重要,有的给了彩礼后,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,女方不同意或者另嫁他人。有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,短期就以各种理由要求离婚或者奔走他乡、与他人同居。
当婚姻已成泡影,最关心的是给付彩礼一方,婚姻不成总得退彩礼,那么,在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呢?
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,一旦双方不同意结婚,给付彩礼一方可以要求退还彩礼。
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,要求退还彩礼的前提为以离婚为条件。一方面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,另一方面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。
特别注意的是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要求退还彩礼的情况,双方觉得对于达成结婚有点不靠谱的情况下,还是要为退还彩礼准备未共同生活、婚前给付彩礼、生活困难等相关证据,以备诉讼之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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